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在建工程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立即组织开展在建隧道(洞)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滇中引水建管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力量,对主管行业领域所属在建隧道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应包括《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情况、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隧道施工全过程安全管控情况、隧道施工应急救援能力情况等。
强化地质预报和监测管理。要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工程施工地质勘察、地质预报和动态监测。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要查明隧道开挖断面周围和前方围岩等级、断层、破碎带、富水带、涌水突泥、岩溶等不良地质状况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把监控量测作为施工工序进行管控,加强隧道变形、涌水量监测,结合超前地质预报结果及时提出安全预警或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规范隧道施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或险情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事故分级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建应急救援指挥部,快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要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应急处置与救援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举一反三严防在建工程事故。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在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检查,加强高空吊装作业、特种设备使用等高危环节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指导,盯紧重点部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湖易涝区、城市地下空间、施工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在建项目的转移避险,确保发现灾害征兆,能够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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