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奋进姿态迎接慈善事业新的春天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专访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济慈)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释放出丰富而强烈的信号,引发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行业广大从业者的极大关注,话题热度持续不减。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慈善公益报: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全面促进共同富裕、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以及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具有极为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其信息量之大、影响力之强、关注度之高前所未有。您如何看待本次会议着重提出的“实现共同富裕”主题?
宫蒲光:实现共同富裕从来都是一个重大课题,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的历史追求与神圣使命。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心中,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富强国家是终其一生、矢志不渝的伟大理想。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要建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强国。1955年12月他就说:“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他为国家发展确立了三大原则,一是中国必须改变弱国地位,成为世界上真正强大的国家;二是中国人民必须摆脱贫穷,走向共同富裕;三是中国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以此保证人民共同富裕,中国走向强大。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从而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与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同时,他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两步走”原则:第一步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第二步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上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并为之擘画了清晰的路线图,即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用两个15年时间将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个1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个1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如今,我们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进。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时代着力点。早在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在今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征程上,必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进一步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明确了共同富裕的基本标准: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物质生活要富裕,精神生活也要富裕;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逐步实现。会议为实现共同富裕擘画了一幅更为清晰的线路图。
客观审视中国的发展现实,我们已具备了推进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首先,我们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使进一步推进共同富裕具有了基本前提;其次,我们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推进共同富裕创造了强大的经济背景。
追求实现共同富裕是一条国家强盛之路,一条民族复兴之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在这条艰难曲折的伟大道路上,党和人民一路走来,彰显出自强不息、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未来,我们还将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走到底,去创造更大的奇迹,争取更大的光荣。
慈善公益报:近年来,关于“第三次分配”的话题引起了学术界与慈善行业的广泛关注,成为专家学者与慈善从业者热议的焦点内容。在不久前召开的“第七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大家探讨的主题就是“共同富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您在会上还就“重视第三次分配作用”等问题作了主旨发言。在您看来,三次分配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怎样的意义,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宫蒲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需要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把“蛋糕”做大,还要在推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把“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三次分配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首先,三次分配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间均衡流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以慈善事业为主渠道的“第三次分配”写入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对慈善公益事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是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特殊地位的精准定位。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的初次分配和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成员在道德、文化、观念等影响下,通过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式自觉自愿参与的社会资源和财富流动。与初次分配关注市场经济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行政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同,第三次分配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通过人性的温暖和友爱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微观均衡流动,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处,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其次,三次分配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慈善事业是现代社会运行中自我调节的一种具体方式,它联接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重要制度(民生保障制度),联接突发事件应对与日常社会治理,联接政府治理与群众自治,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这三个“联接”是张春贤副委员长在浙江省慈善法执法检查座谈会讲话中指出的,它深刻揭示了慈善事业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财产收入差距将是长期存在的,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发展中积累的一些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对于帮扶困难群体、解决群众关切、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意义重大。
第三,三次分配蕴涵着不可低估的社会价值和精神力量。从国际经验看,以慈善为主渠道的第三次分配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在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促进社会成员互助友爱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我国,慈善既是高尚道德的社会实践,又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和崇高精神境界的体现,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相连。重视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对凝聚社会共识和全国人民的精神力量,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慈善公益报:就本质而言,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换言之,第三次分配的核心要素就是发展与壮大慈善事业。在您看来,慈善事业应如何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充分调动力量,展示自身价值,发挥其在参与国家治理与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
宫蒲光:我们一直在讲,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现在看来,这一趋势变得越来越清晰了。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已经发生历史性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也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期。
随着建立健全三次分配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被提上国家日程,慈善事业必将更加站位靠前,再上台阶,成为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角色,同时在自身建设与发展上也必将产生深刻改变。
首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国慈善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和行动指南。早在主政浙江时他就提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不管做了多少,只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就开始了道德积累。这种道德积累,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及公众形象,而且也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福利与和谐,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弘扬,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或署名文章中多次讲到发展慈善事业,充分肯定了慈善事业的重要社会价值,指出了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他不仅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主动捐款,还特别强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一系列论述,阐明了慈善事业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和前进方向,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其次,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为慈善事业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将慈善事业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安排部署,还首次以“第三次分配”确立慈善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明确将慈善事业定位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将慈善事业放在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进行安排。特别是在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党中央在牢固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再次提出“三次分配”,并将其列入“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是党中央进一步释放新时代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重大信号,为开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新的更为明确、更加具体的指引。
第三,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机制和法治基础。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份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这是我国慈善事业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慈善领域的直接体现,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此后,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20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400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去年,全国人大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今年年初,正式启动了《慈善法》修订工作,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就包括《慈善法》修订在内的社会保障系统性立法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此外,李克强、栗战书、韩正、王晨、张春贤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对此做出重要批示,为推进慈善事业,特别是进一步做好慈善法修订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以及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对慈善事业的精准定位,夯实了慈善事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劲东风。作为慈善事业从业者,我们对此不仅要感到欢欣鼓舞、信心倍增,更要以脚踏实地、躬身实干的精神,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我们的全部智慧和力量。
慈善公益报:我们注意到,与推进共同富裕的大政方针相配套,今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社会公布,成为扎实推动第三次分配、发展慈善事业一个显著信号。您认为,基于这些整体规划与具体措施,我国慈善事业将有怎样的发展前景,体现出哪些方面的变化与提升?
宫蒲光: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浙江模式”中,打造“善行浙江”已成为重要主题之一,其中所包括的几个关键要素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如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发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全民性慈善活动等。这一切都与发展第三次分配、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息息相关、环环相扣,与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可以说“浙江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未来慈善的一个试点、一种探索,将会以点带面,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获得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
我认为,未来的慈善事业大体会呈现这样几个发展趋势:
首先,慈善事业的内涵和外延将得到更大拓展,其社会地位及作用也将发生实质性改变。慈善将不仅包含固有的传统内容,还将涵盖更多公共服务、社会分配与社会治理功能,跃升为实施第三次分配、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
其次,在制度法治层面,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促进措施将会进一步加强。与慈善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金融、土地、教育、慈善信托等的政策支持将会更加丰富;体现国家鼓励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荣誉、慈善表彰制度等精神激励措施将会更加健全;吸引鼓励社会各界投身慈善的方式方法将会更加多姿多彩,慈善的透明度、公信力将日益提高。
第三,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使“人人慈善”理念成为可感可知的现实。一方面,“慈善先行计划”将鼓励引领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回馈社会,精准持续地投入慈善事业,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慈善捐赠的主体将日益呈现“平民化”趋势,慈善事业重心下沉,社区慈善将获得巨大动能与发展空间,慈善事业社会基础更加雄厚,慈善水土更加肥沃,慈善植被更加茂盛。在第三次分配的大背景下,不仅困难群体等受益方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加,捐助者的成就感、价值感也将同样增加。
第四,中华慈善精神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彰显出耀眼的光芒。中华慈善精神是五千年灿烂光辉的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慈善事业发展需要有慈善文化的大力弘扬,慈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理论研究将对慈善实现第三次分配、推进共同富裕产生积极影响和有力的推动。
第五,为了更好地肩负起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的历史重任,各类慈善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亟待建立,在不断优化行政监管的同时,加强慈善行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自我建设与服务能力,培育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在精准把握社会需求、建立良好公众形象等方面产生质的提高,以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国家、服务未来。
总而言之,我们坚信随着第三次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制度机制的日益完善,我国慈善的风气更加浓厚,慈善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它必将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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