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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震慑毒魔,2名毒贩被执行死刑!
时间:2020-09-17 08:25:36来源: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提高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推进“以案释法”警示人民群众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对毒品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2020年9月11日,贵州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对2名毒贩执行死刑。

本次集中公开宣判一审毒品案件9件14人,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其中六盘水中院1件5人,六枝法院1件1人,盘州法院2件3人,钟山法院2件2人,水城法院3件3人;被判处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

其中被告人廖永双等人运输毒品一案,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1901.8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125.71克,被告人廖永双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饶家平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市中院还邀请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宣判。

2017年,罪犯余昌良、胡云君共谋并共同出资购买毒品进行贩卖,涉案毒品海洛因39块,共计净重13652.2克。六盘水市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余昌良、胡云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余昌良、胡云君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审判决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余昌良、胡云君执行死刑命令。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六盘水市中院于2020年9月11日将余昌良、胡云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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