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考试不是目的,加强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才是最终目的。
3月29日,“浙江立法明确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的消息引发关注。据新华社报道,新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
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无疑让防范青少年涉毒更有的放矢,也更有利于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要知道,青少年的心智尚不成熟,与成年人相比,他们更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容易受到他人蛊惑,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因此,如何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将防范青少年涉毒的关口前置,就成为社会各界需要思考的事情。
过往的不少案例表明,青少年涉毒,一部分原因就是“赶时髦”,并以此为资本在同龄人之间进行炫耀。因此,要保护好青少年免受毒品的侵害,就需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打好“预防针”,让他们对毒品形成足够的“免疫力”。
在此背景下,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不失为一个具有针对性的举措。事实上,早在2015年,浙江就明确要求将禁毒预防教育知识纳入相关考纲与考题。但此次立法明确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更显重视量级。
与此同时,这次的做法也更加注重一些细节上的要求,比如,禁毒知识的考查不设定硬性的分值量化要求,主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在中考试卷中设计考题,与相关知识的考查相结合。这样的方式让禁毒知识不再“硬邦邦”,也不会明显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避免与给学生减负的“双减”政策相冲突。
当然,要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不能止于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如还要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加强管理;家长也要尽好监护人责任,要重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更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另外,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顺藤摸瓜截断毒品源等常规责任也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要明晰的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教育,只有家庭、学校、相关部门等各方守土有责,形成全社会合力,才能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力度,更好地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说到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考试不是目的,加强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才是最终目的。在我国禁毒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的态势下,通过立法明确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这样的“软措施”无疑可以让孩子们更深入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有力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毒害。从这个意义上讲,浙江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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