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 (肖聪聪、实习生刘凌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召开之际,8日发布的《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举措和成效。
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增加到1864只,朱鹮种群总数超过5000只……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主任任海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白皮书通篇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是我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全景记录,助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保护与全球保护的良性互动。
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互补充
白皮书指出,中国持续加大迁地保护力度,建立了植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以及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较为完备的迁地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建立植物园(树木园)近200个,保存植物2.3万余种;建立250处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6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成功。
“迁地保护的设施包括进行引种栽培保育的植物园(树木园),以及利用低温技术进行离体保存的种质(子)库。” 任海进一步解释道,迁地保护就是将植物种子、活植株或离体器官移到人工创造的适宜环境中保存,使其避免受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的影响。迁地保护不仅对于原生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种群存续受到巨大威胁的物种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进行抢救性保护的有效手段。
在就地保护方面,白皮书指出,自2015年以来,先后启动三江源等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整合相关自然保护地划入国家公园范围。随着自然保护地建设的不断推进,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1%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互补充,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重要物种栖息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中国还开展了206种珍稀濒危植物的野外回归工作,这些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综合保育工作为人类恢复和利用生物资源提供了重要支撑。”任海说。
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高
白皮书指出,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颁布实施生物安全法,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机制逐渐完善,生物技术健康发展、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高。
任海表示,为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管理,我国于2016年成立了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入侵专家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于 2020 年正式颁布。此外,针对典型的外来入侵物种建立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灭除和监督管理。
白皮书介绍,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已收集作物种质资源9.2万份,其中90%以上为新发现资源。
“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作物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任海表示,农业农村部已经建立了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平台、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及试验站系统和国家作物种质资源科技创新联盟。此外,多个省级政府也建立了相关的研究体系保护种质资源。
多年从事育种研究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植物遗传育种学家谢华安认为,优异的种质资源是种质创新的基础,只有保存好这些种质资源,我们才能进一步地去发掘有利的基因,有了优良的种质资源库,才能不断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
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白皮书指出,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全球性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
2019年5月联合国公布的全球评估报告指出,人类活动已经改变了75%的陆地环境,66%的海洋环境受到影响,全球四分之一的物种正遭受灭绝的威胁。2020年9月18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发布了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GBO-5),报告指出,尽管在多个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自然界仍遭受着沉重打击,全球生物多样性情况仍日益恶化。
白皮书表示,中国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广泛协商、凝聚共识,为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与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在任海看来,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全球性挑战,中国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促进相关公约协同增效;与此同时,借助“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为发展中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帮助他们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共享绿色发展机遇。
“在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过程中, 要转变过去就这个公约单独开展工作的模式。” 任海举例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严守三条控制线,不仅考虑了人类对地球空间的利用, 而且可以实现气候、生物多样性、荒漠化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履行国际公约要注重促进生物多样性相关公约协同增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文化、科技等多种手段,其核心是提升国家水平的整体行动而非公约本身行动。在履约过程中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任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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