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事业现在可为 未来可期
□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慈善公益报 “第三次分配”由提出概念到展开实践,进而上升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至国家“基础性制度安排”,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鲜明的开创性与里程碑意义,为新时代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纲领与行动指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充分表明慈善事业已由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一环。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将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紧密联系起来,并提到了更为重要、备受瞩目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高度。
倘若说十九届四中全会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登上参与第三次分配的“第一阶梯”,那么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是进一步提升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其核心价值的“第二阶梯”。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则是更加确立我国慈善事业在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顶层设计与重大信号,是名副其实的“第三阶梯”。在这样的“三级阶梯”之上,我国慈善事业更显空间广大、前景光明、大有可为。
第三次分配
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实现共同富裕之路是一个艰辛漫长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由此打破传统体制束缚,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而极大推动了解放与发展社会生产力。在这一过程中,有先富与后富的自然逻辑,也贯穿着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与丰富实践活动。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这一发展思路也被后人提炼为“先富共富论”。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深刻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共同富裕列入重要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再次重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切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把“蛋糕”做大,还要在推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过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把“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体人民。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第三次分配发挥着日益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第三次分配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间均衡流动,推动形成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有机整体与良好生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第三次分配”郑重写入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对第三次分配以及慈善公益事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是党和国家对第三次分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特殊作用的精准定位,是赋予慈善公益事业的重要历史使命。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的初次分配和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成员在道德、文化、观念等影响下,通过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式自觉自愿参与的社会资源和财富流动。与初次分配关注市场经济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行政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同,第三次分配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它通过人性的温暖和友爱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微观均衡流动,可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其次,第三次分配的终极目标是根本解决社会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高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推进第三次分配,既是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共同体的理想需求,也是畅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第三次分配正在成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道路、走向共同富裕的战略指引和政策抓手。
就本质而言,第三次分配的核心在于培养共同富裕所需的社会公共意识与公正公平的社会价值观。通过第三次分配的途径,使先富群体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社会公益、社会公德等道德伦理原则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以此形成良性循环,收获善美结果。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受赠方的获得感、幸福感,也使捐助者的成就感、价值感得到提升,成为两全其美、相得益彰之事。
再次,第三次分配蕴涵着不可低估的社会价值和精神力量。
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力量,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第三次分配的客体不仅包括社会力量捐赠的财产,也包括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志愿服务,通过奉献时间、技能或专业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所需要的帮助,提升弱势群体物资与精神层面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人们在道德力量和社会习俗的作用下进行有效而有益的分配;反过来,第三次分配的实践也必然会重塑与完善社会道德体系和世风良俗,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对凝聚最广大的社会共识与全国人民的精神力量,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慈善是实现
第三次分配的必由之路
“慈善事业是现代社会运行中自我调节的一种具体方式,它联接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重要制度(民生保障制度),联接突发事件应对与日常社会治理,联接政府治理与群众自治,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这三个“联接”深刻揭示了慈善事业在社会治理与助力共同富裕中的突出作用。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财产收入差距将长期存在,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尚有待提高。由于在发展中积累的一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交织叠加,对慈善事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第三次分配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了更多的社会期待。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表明,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收入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初次分配(市场)和再分配(政府)不能替代的作用,是存在于社会肌体中弥合裂痕、化解矛盾的一种“温柔但重要的力量”。因此,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对于有效帮扶困难群体、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地位正在改变。
一是广大社会力量正在成为慈善事业的主导因素与主力构成,其目的是最广泛第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体现乐施向善、为民为公等社会主流价值观;二是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提升,慈善正由以往的“配角”“补充”角色逐步进入社会舞台的中央,成为实现第三次分配当之无愧的“主角”。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的“温柔之手”,不仅具有显著的救济功能,同时更能利用自身优势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间达成人性化的融合与平衡,使市场、政府、社会三者构成一个完整有机的价值体系。
当今时代,慈善资源的贡献者早已不再局限于少数群体与局部层面,而是具有广泛覆盖性与包容性的社会大众。尤其近年来,随着网络慈善的高速发展,慈善的捐赠主体日益呈现平民化趋势,网民捐赠占比不断提高,捐赠方式日新月异,捐赠渠道更加便捷通畅,民众公益热情日益高涨,社会慈善文明日渐演进。
其次,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的过程呈现多种特色与不同特点,充分体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随着慈善的志愿属性不断强化,慈善的内容也早已超出货币或实物捐赠的范畴,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产品、慈善项目以及志愿服务等愈发普及。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使慈善如虎添翼,善举更加便捷、更加主动。
慈善事业的外延也在不断拓展,不仅含有最初的扶贫济困、安老助孤、赈灾救难等传统慈善内容,更进一步扩展至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诸多领域。公共事业的发达与民生领域的开拓为慈善事业引来了更多“活水善源”,使慈善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投入。
再次,慈善通过第三次分配路径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升华。
今天,慈善所蕴含的价值取向早已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纾困扶弱、赈灾救济等理念的局限,开始向着人文探索、造福人类、推动社会和谐、促进世界和平等深刻意蕴递进。在第三次分配与助力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社会力量所从事的民间捐赠、慈善活动及志愿服务等都显著体现着推进公平、追求公正、共享发展的深刻理念。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抓手与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之一,慈善行为日益体现着社会成员更高的精神追求,慈善事业也已成为独立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要素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
拥抱新时代是慈善会系统
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不仅为慈善事业助力第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开辟了广阔前景,也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宽广舞台。
就慈善领域而言,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全国慈善会组织已在中央、省、市、县乃至乡镇、村各级建立起了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的庞大慈善网络,广大慈善会组织与从业者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及优势,积极投身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参与第三次分配与社会治理,为扶贫济困、脱贫攻坚、抗疫赈灾等作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使慈善会自身也得到了迅猛发展。
首先,组织系统日益完善,基本形成城乡全覆盖格局。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份,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近9000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者逾3100家。近来年,我国慈善会数量逐年增多,据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年鉴》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共有县级以上各类慈善会2707家,县区级慈善会所属慈善分会及慈善联络站62342家,其中河南、江苏省均超过2万家。全国慈善会系统组织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东部、中部地区城市,江苏、河南、浙江等省份主要城市慈善会系统已经从市本级、区县级向下延伸至街道、乡镇以至村、社层面,一张以各县(市)区慈善总会为龙头、各镇(街道)慈善分会为依托、各村(居)慈善工作站为延伸的基层慈善组织网络遍布城乡,有效解决了“服务困难群众”及“全民参与慈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其次,拓新发展思路,拓宽募捐渠道,深掘慈善项目,行业作用日益彰显。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慈善组织用于扶贫济困的善款支出近500亿元。据民政部数据统计,在抗击疫情最为紧要的时期,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款419.94亿,抗疫急需物资10.94亿件,接近国家各级财政抗疫资金总投入的1/3,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给予了强力支持,对全国各地抗疫工作给予了广泛援助,为抗疫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贡献了慈善力量。
据《中华慈善年鉴》编辑部对全国100家慈善会的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百家慈善会募捐总额为270.45亿元,善款总支出为260.58亿元。2020年度募捐收入超过1亿元的慈善会达37家,其中超过5亿元的为9家。2020年,中华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73.59亿元,在药品援助受政策影响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实现了其他板块业务的大幅增长,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全国省级慈善会为主的32家慈善会共开展重点慈善项目585个,分布于助老、助孤、助学、医疗、扶贫、抗疫等领域,重点集中于助医、助困、助学三大领域,惠及困难群众超过3000万人次。
再次,广泛传播慈善文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积极营造社会慈善氛围。
近年来,尤其是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慈善会高度重视慈善文化宣传与慈善理论探讨,为投身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构建慈善事业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慈善会组织的“国家队”,中华慈善总会积极发挥枢纽型慈善组织作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形成慈善文化宣传矩阵,努力打造慈善文化品牌,连续举办“中华慈善论坛”及“中华慈善日”大型庆祝活动,连续开展“全国慈善会系统基层慈善工作者、慈善人物、爱心企业、爱心企业家暨‘中华慈善品牌’项目宣传推荐活动”,举办“慈善公益高级人才研修班”等品牌活动。同时依托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强大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群体作用,组织开展慈善理论课题研究,积极举办各种学术研讨及培训活动,为推进完善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探讨第三次分配理论问题、开展实现共同富裕路径研究以及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等课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学术探索与实践理论储备。
全国各地慈善会在努力弘扬慈善文化、打造慈善文化品牌方面也是各有特色,异彩纷呈。如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的“传化慈善艺术团”,陕西省慈善协会的“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江苏省慈善总会的“全省中小学校园慈善文化建设推进会”,重庆市慈善总会的“为希望续航”项目,河南省慈善总会的“中小学生慈善征文比赛”,天津慈善协会的“慈善公益摄影展”,临沂市慈善总会的“乡村公益图书角”暨“小树苗”行动,苏州市慈善总会的“苏州市新年慈善晚会”,常熟市慈善总会的“小城大爱 善美家园”项目等等。历经多年培育发展,全国慈善会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业已成为中国慈善领域以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一支朝气蓬勃、彰显情怀、充满担当、努力向上的慈善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关注支持力度空前,为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开辟了广阔前景,为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宽广空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党和国家把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解决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将使我国慈善事业呈现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首先,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在这一大背景下,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以及公众的粘合度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国家鼓励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荣誉、慈善表彰制度等精神激励措施将逐步健全;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将愈加畅通;各类公益慈善行为将日益活跃,慈善信托的规模和价值将日渐增长;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将稳步加大;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将得到质的提升,其透明度和公信力将更加彰显。
其次,中国特色慈善文化将在继承中得到弘扬,并对未来产生深远影响。慈善是一种深入人心的道德实践,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机构成,是现代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表现。进入新时代,中华慈善精神将在传承中华文明、弘扬道德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等诸多方面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再次,中国特色慈善治理体系与监管方式将呈现新的格局。伴随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中国特色慈善治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将进一步优化,政社关系将进一步理顺,在保障发展力、强调能动性的前提下不断规范各类社会慈善行为,政府倡导、管理、规范与监督职责将得到充分发挥,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整体效能、资源整合能力、应急管理水平更加提高;慈善行业组织和枢纽型慈善组织将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各类慈善组织治理结构更加优化,治理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健康有序、多元合作的慈善行业生态将会日益成型,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立足现在,放眼未来,中国慈善事业正昂首迈向一个崭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推进第三次分配所提供的难得机遇、助力共同富裕大业所形成的强劲东风,都将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巨大动力。作为慈善从业者,我们自当欢欣鼓舞,意气风发,以饱满的激情与脚踏实地的努力去拥抱属于慈善事业的崭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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