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左停
早在2016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信息化部等十六个单位就曾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电商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手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贫困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经济普遍遭遇“买难卖难”等诸多挑战,农村电商的积极作用因而再次受到社会关注和肯定。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大有可观,大有可为。下一步,农村电商需要有一个常态化的长远发展,应该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涉农电商企业要更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目前,深度贫困地区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制约,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特别突出,经济发展中的消费拉动效应也没有发挥出来,商业服务业仍然是制约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的短板。但是,从实践看,深度贫困地区涉农电商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比如:以涉农为特色的电商企业拼多多,去年就在贫困地区拓展市场,其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商家数量达36万家,较2018年同比增长158%,年订单总额同比增长130%。贫困地区需要电商企业进驻,电商企业在贫困地区大有可为。
其次,要加强贫困地区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电商是一个社会经济系统,也是一个产业链、价值链过程。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要有战略性规划。从价值链视角看,电商发展涉及电商基础设施(包括物流点、服务点、网络、交通道路等建设)、特色产业和产品的培育、发展与管理(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地认证、质量追溯、田头集货、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等方面)、电商人才培训、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等环节。脱贫攻坚中,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和产品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生产基础,其他方面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差距仍然很大。受到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放缓甚至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衰退,我们要积极考虑扩大内需导向的经济发展转型,要挖掘贫困地区的增长和消费潜力。最近,拼多多提出农村“新基建”概念,着手投资打造100万家年销售额过百万元的店铺。各级政府要及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电商基础设施。
第三,电商助农实际上蕴含着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一种新方式,要不断创新电商扶贫模式。
电商企业助农不只是简单的农产品购买行为,本身可以通过订单整合技术推广、微型金融、市场营销等多种发展功能。拼多多创立的“多多农园”项目秉持回报农村反哺农村理念,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促进农民向农商转变,让农户成为全产业链利益主体。去年,我在云南保山等地调研“多多农园”时看到,该项目不仅培训农民的技术能力,更着眼培养农民的经营素质。这种做法促使我们反思过去的农村发展工作,以前很多工作是不同部门各管一段,但各段之间经常存在衔接不顺问题。电商能够直接联系产业链终端——消费者,因而能够更好地体现市场导向原则。此外,今后还应该鼓励电商企业更好地把金融支持、生产技术和营销整合到全产业链中。
第四,电商也能积极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口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发生积极转变。
这些年的实践表明,电商不仅可以助力农产品上行销售,也能促进激活农民消费、激发贫困人口的发展动力。在我国西南一些地区,过去远离市场、消费水平很低,人们缺少多发展、多挣钱的激励因素。电商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贫困地区与外部世界的一个联系渠道,一些电商网店也成了贫困村庄的信息中转站,促进了当地的网络联通,扩大了贫困人口的发展视野,促进了他们生活态度的转变。每一单农产品的成功销售,不仅增加了贫困人口的收入,更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电商能让他们更直观地感受到自己的劳动有了回报、努力得到认可。有关方面应该从社会发展的更宽视角,合力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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